指财务公司作为贴现申请人,将持有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到同城或异地的另一家具备转贴现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办理票据贴现的资金融通行为。或反之,财务公司作为票据贴现受理人,接受同城或异地的另一家具备转贴现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办理票据贴现业务的资金融通行为。
指财务公司将已贴现的成员单位未到期商业汇票,再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办理贴现的资金融通行为。财务公司为再贴现申请人,接受再贴现商业汇票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为再贴现人或再贴现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