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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函证业务集中处理的公告
时间:2024/4/26 下午2:30:29 浏览量:1898

集团各成员单位:

根据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4〕2号)及中银协《银行函证业务集中处理信息公示制度》(银协发〔2022〕6号)管理要求,现将我司函证业务集中处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机构

我司实施集中受理及回函的模式,受理机构部门为公司结算业务部,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机构名称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6号国贸中心B栋19层

联系人

李欣/郑祖丽

联系电话

0592-2360905

电子邮箱

lix@itgfinance.com.cn

zhengzl@itgfinance.com.cn

二、受理要求

(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应按照相关要求填写标准格式的《银行询证函》,对于不满足管理或公示要求的,我司将不予受理,予以退回或通知。

(二)《银行询证函》须以被审计单位名义出具,应加盖被审计单位预留印鉴;多页材料还应骑缝盖章。针对纸质询证函中印鉴不符、信息有误或缺失等询证函不符合规定或无法正常回函的情况,我将予以退回。

(三)《银行询证函》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直接邮寄或以跟函方式提交,并注明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具体名称和联系方式;采取跟函方式提交询证函的,还须同时提供经办人员身份证件及加盖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公章的单位介绍信。

回函用章为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业务专用章。

三、收费标准

我司函证业务免收费。

四、业务咨询

函证业务咨询、投诉请联系0592-2360946;函证单位对回函不及时、回函真实性有疑虑的,可据实反映情况。函证单位对回函内容不完整或函证结果有疑虑的,可向我司反映核实。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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